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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bandao体育官方残奥会项目介绍:游泳

发布时间:2024-06-04 17:32:23人气:

  半岛bandao体育官方残奥会项目介绍:游泳游泳是一个适合所有人群锻炼身体并愉悦身心的体育项目。“水”中的运动,尤其适合某些身体障碍者的康复治疗。正因为如此,游泳是最早列入残奥会的项目之一。1960年罗马举行的第1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半岛·体育中国官方网,游泳就被列为正式的比赛项目。设有男、女项目自由泳、蛙泳和仰泳,以及男子3×50m接力,但距离都较短,每个项目只有25米和50米的比赛。

  1976年多伦多第5届残奥会增设了蝶泳项目,所有级别的运动员都表现得相当出色,荷兰更是尽显实力,一举夺得36块游泳金牌半岛·体育中国官方网。1988年汉城残奥会,美国运动员Trischa Zorn 在B2级比赛中总共夺得12枚金牌,包括两枚接力金牌,同时打破9项世界纪录。2000年悉尼第11届残奥会,来自62个国家和地区的352名男运动员和216名女运动员参加了各个项目的角逐,超过20万名观众到场观看比赛。在2004年雅典残奥会游泳比赛中,我国男选手何军权夺得了S5级50米仰泳、50米蝶泳和SM5级200米混合泳3个项目的金牌,并在S5级50米自由泳比赛中获得了第4名的好成绩。我国女选手朱宏艳更是一个人独得4个项目的冠军,包括:SM12级200米混合泳(破世界记录),S12级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破世界记录)和50米自由泳(破世界记录)。

  随着残疾人游泳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国际性的残疾人游泳比赛基本上形成了4年一循环的竞赛模式:第一年,区域性锦标赛;第二年,世锦赛;第三年,区域性锦标赛;第四年,残奥会。

  残奥会游泳越来越细化,项目设置更加合理化和固定化,并形成今天残奥会的项目设置体系。当然,随着游泳运动的发展和人们对残疾人游泳认识的加深,项目设置也将不断调整和改变,以更适合残疾人的参与和比赛。

  目前,负责全世界残疾人游泳运动开展和管理的机构是国际残奥会(IPC)游泳运动委员会。IPC游泳运动的宗旨是:促进和加强游泳运动在世界各地的发展普及,在游泳运动中推广统一的竞赛规则、章程和分级,承认批准和认证竞赛,提倡无违禁药品的运动,促进和加强国际交流。

  赛场工作人员只能单独协助运动员完成出入水动作,而不可进行口头交流。对于有视觉障碍的运动员按要求可在个人比赛和接力比赛中有一名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引导。例如:允许其在总裁判长发出长哨后,发令员发出“各就各位”口令前,由引导员帮助确定方向。全盲运动员比赛过程中接近池壁时,由引导员利用提示棒(竹竿一端绑上海绵)敲击运动员背部提示。

  残疾人游泳比赛的自由泳、蛙泳、蝶泳和个人混合泳比赛均采用跳台入水,仰泳和混合泳在水中出发。对残疾运动员允许的特殊规则有:

  (7)S1,S2,S3级运动员在听到出发命令前,可用器具将脚固定在池壁上,但不允许使用任何推动力;

  (1)视力残疾的运动员在出发或转身时误入一条未使用泳道,可允许其在该泳道上完成比赛;如果有必要应要求该运动员回到正确泳道半岛·体育中国官方网,可在确认运动员的名字后给出语言提示,但不应干扰其他运动员比赛。

  (2)蛙泳中对于无法用脚蹬池壁的运动员,允许在开始和转身时采用不对称挥臂姿势;腿部残疾的运动员,不要求腿在发力时呈外蹬姿势。

  (4)如果视力残疾者无意中违规影响比赛,裁判员有权判部分运动员重赛;如果是在决赛中,裁判员应判重赛。

  (5)视力残疾的接力队采用分级分数计分,每个队员有一定的分级分数,例如:S11队员为11分,S12队员为12分等等,4×100米接力赛的4名运动员合计的残疾总分数不得超过49分。

  (6)功能残疾运动员的接力赛团队采用分级计分。每个队员有一定的分级分数,例如S6级队员为6分,S10级队员为10分等等。功能残疾运动员4×50米接力赛的团队分级分数不得超过20分;4×100米总分不超过34分;盲人组总分不能超过49分。

  在残疾人奥运会的竞赛组织工作中,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医学功能分级是竞赛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根据运动员的功能能力进行系统的医学功能分级,是残奥会有别于奥运会的一个重要特点。进行医学功能分级的宗旨在于维护体育的公平竞争原则,提高残疾育运动的竞技性和竞争性。通常情况下,在比赛之前和比赛过程中对参赛选手进行医学功能分级鉴定。

  游泳是唯一的各种残疾的运动员都可以参加比赛的项目,包括肢体残疾、视力障碍、脊椎损伤、智力障碍等等。

  视力障碍的运动员根据他们视力的丧失程度被分成三个级别B1,B2和B3级。在残疾人游泳比赛中运动员分别参加11级、12级、13级三个级别的比赛,分别对应B1,B2和B3级,具体标准如下:

  对其他残疾类别的残疾运动员将进行综合功能分级。根据运动员的伤残情况以及水中的运动能力给予相应的综合评判记分,然后根据总分结果进行分级。测试内容:包括陆上和水能两种测试。截肢运动员则根据其截肢的部位以及残肢保留的长度,对照分级标准直接分级。 残疾运动员游泳分为:S级(自由泳、仰泳、蝶泳);SB级(蛙泳);SM级(混合泳)。S和SM分为10个级别,SB分为9个级别。 S和SB级其总分分别为300和285分;SM级则是根据运动员的S和SB的级别,按公式计算。公式为:(3דS”+1דSB”)÷4=SM级别。

  运动员在300分或285分的基础上,根据残疾运动员的肌力测试、功能障碍评定、划水动作和转身蹬池壁的测试进行减分,残疾程度越重的运动员减得分数越多。例如,只剩40~65分的运动员将分在S1级;只减掉少数分,还有266~285分的运动员,则分在S10级。大致的分级标准如下:

  运动员四肢有严重的协调问题,或者不能使用他们的腿、躯体、手,只能稍微活动肩,上下肢运动功能严重受限,下肢推进力受限。游泳中,运动员通常使用背部游动。

  运动员能适当地用胳膊划水,但不能用腿或躯体;运动员四肢有严重的协调问题,或者严重的四肢短缺以及残体非常短的四肢高位截肢。

  运动员能使用胳膊,并且手的力量非常的微弱,但不能用他们的躯体或腿;运动员有协调问题,影响四肢,但主要是腿;运动员三肢短缺。

  运动员能完全使用双臂和双手,以及一些躯体控制,但没有腿功能;运动员有协调问题;运动员同侧两肢截肢;矮小症的特定类型(女性小于130厘米,男性小于137厘米)。

  运动员能完全使用他们的胳膊和躯体,以及一些腿功能;身体的同一侧有协调或者软弱问题;两肢高位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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